现将10月校检(早自习、日常)统计情况公布如下(见附件),同时,请各位同学也登陆 /index.html 系统上确认自己系统里是否有旷课记录。其中备注条目显示未交假条、无证明的同学,请在销假截止时间之内将请假证明上交至18号楼101,否则按旷课记。销假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,逾期则不再进行任何修改。请相互转告。
有问题联系86832024.14151-10月校检(销假前).xls